清新区社保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
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四个作用”,大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坚持扩大覆盖面与提高保障水平并重,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常态化,推动底线民生越兜越牢。现将今年以来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区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各险种参保情况:至2019年10月底止,全区参加养老保险120,395人(其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在职94,270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10,700人;全区离退休人员15,425人);失业保险79,157人;工伤保险82,882人;生育保险83,236人;医疗保险670,201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06,797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63,404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64,078人。
各险种社保基金征缴情况:至2019年10月底止,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123,041.1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8,565.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7,677.8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810.15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040.17万元;机关事业职业年金21,947.29万元)。
各险种社保待遇支付情况:至2019年10月底止,累计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55,666.5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9,569.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18,631.02万元,失业保险待遇867.4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16,598.96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00%社会化发放。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拓展宣传渠道,推进社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电视、广播、宣传画、宣传折页、手机短信、微信等全方位覆盖的开放式宣传格局,不断加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宣传入户率100%,群众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将最新的社保政策法规及时送到群众身边,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险意识。一是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法定假期,继续利用市城北客运站人流密集、大量外出群众陆续返乡的资源优势,在站内8台42寸液晶电视上全年滚动播放社保宣传片以及在区内公共汽车候车点宣传社保政策;二是与区广播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通过电视这个主流媒体,以灵活多样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参保人进一步了解社保政策,确保社保政策宣传无死角;三是与清新区太和洞景区签订宣传合作协议,通过在其年销售量达60万张的太和古洞景区门票部分版面上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四是结合城乡居民医疗征收期和传统节日城乡居民集中回乡的节点,全区印刷3千份宣传海报、5万份入户宣传单,分派到各镇,由各镇不但在每个村小组张贴宣传海报,还做到宣传资料入户,切实做好了宣传告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清新区城乡居民保险工作的开展;五是注重发挥镇、村干部和居民积极分子的作用,深入各村、社区,走家串户,为城乡居民解疑释惑,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规定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二)推动全民参保,落实扩面征缴常态化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推动全民参保,积极落实适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有关要求。一是推动全民参保。落实扩面征缴责任,继续实行扩面征缴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扩面征缴月报制度,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税务、人社扩面征缴工作,逐步形成同督查、同征收、同管理的联动机制,不断加大征收及稽核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地促进全区企业落实全员足额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社保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的有关工作。
(三)深化医保改革,不断增强医疗待遇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住院费用结算工作。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持续快速增长的实际问题,从实行“总额控制下的病种分值结算制度”起,通过各病种分值的区分,鼓励有能力的医疗机构多接诊高分值的病种,同时通过结算总额的合理控制,让医疗机构自主自觉地控制医疗费用水平,为合理体现医疗机构的技术能力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科学确定病种分类和分值起到较好的作用。
二是抓好异地就医实时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是国务院督导的一项重点工作,清新区积极配合市局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工作,至11月20日止,广东省跨省结算医院1159家(其中清远市82家),实时结算医院已覆盖到全省所有21个地级市三级医院和部分县(市)区一、二级医院;全国跨省住院费用联网结算医院已达24712家。参保人只要在辖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后就可以予记帐,出院时按规定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不需要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异地实时结算范围的扩大,有效解决以往参保人员清远市范围外就医垫钱数额大和报账周期长的问题,大大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同时又提高医疗保险的工作效率。
(四)发挥兜底功能,落实社保扶贫“两个百分百”
我局作为精准扶贫“八有”行业部门之一,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居保扶贫社保兜底功能,一是联合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办下发《清新区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扶贫代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做好符合条件人员信息的准确排查、精准识别,动态核实更新符合条件困难群体人员信息。二是多次与扶贫、民政部门沟通对接,将原有的贫困人员基础数据进行更新,并要求具体经办股室城乡居民保险股确定专人负责,每月定时报送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三是对未参保贫困人员,要求各镇指派专人逐村入户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面对面帮助贫困人员算清参保缴费的“明白账”;针对未参保贫困人员,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加大参保督办力度,确保符合条件困难群体100%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市、区财政代缴政策。
通过我局与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数据信息对碰、查漏补缺、通力合作,目前,清新区已基本实现“两个百分百”目标任务(即已实现辖区内困难群体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周岁上以上非在校学生16664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职工养老保险16663人,1人因学生身份转为非在校符合参保条件,正在落实参保;60周岁以上应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7,559人,已领取待遇7,557人,待遇领取率为99.97%,尚未领待遇的2人中1人为新到龄人员,1人因精神残疾公安部门正在协助办理临时身份证件。
(五)及时审核录入,落实被征地农民资金分配工作
清新区2010-2015年获批项目计提被征地养老保障资金5,594.8万元,实际应分配30,743人,应分配被征地社保资金3,954.3万元,清新区已分配27,523人,已分配被征地社保资金3,669.43万元,成功分配比率为92.8%,已基本完成2010-2015年获批项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2016年1月1日后获批项目已移交的被征地人员名单58,006人,已移交应分配保障金额3,262.35万元,已成功分配17,445人,成功分配716.95万元,成功分配率为76%,其中汕湛高速、龙怀高速等省重点项目由于涉及人数较多,部分信息存在差错,目前仍在逐步处理当中。
(六)强化便民服务,多渠道推进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社保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清新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待遇不中断,我局依托信息数据比对,采取线上线下、传统现代相结合的认证模式,多渠道推进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一是组织乡镇人社所做好辖区内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生物特征采集工作,并在6月底对高龄老人、孤寡老人、长期卧床人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派员上门入户方式进行走访认证;二是在局待遇计发股和城乡居民保险股设置认证专用窗口,配备自助终端机,让出城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能就近办理认证;三是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认证新模式,引导、鼓励参保人用“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清远社保”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认证,真正做到打通认证最后“一公里”。今年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权限继续下放到清新区各镇人社所,结合与公安户籍数据对碰、村居委会确认、发温馨提示信息等全方位宣传工作手段,使清新区2019年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顺利完成。
(七)加强内控监管,有效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加强经办窗口作风建设,有序推进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坚持定期稽核与日常稽核相结合,各业务股室自查与局稽核检查相结合。通过内控检查,完善经办流程、规范业务经办,及时查漏补缺,降低经办风险。
二是强化医疗监管,减少支付风险。积极协同市局医监办强化医疗监管各项工作,通过实地稽核、面对面、点对点、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方法,对可疑的医疗费用进行核查,特别是对外伤医疗费用及零星住院费用超1万元的每一张发票做到必查、必核。
三是加强与医疗机构沟通协调、监督管理。调整市内定点医院结算方式,对定点医院每月发生的医疗费实时上传审核、结算。规范服务协议签订,对三种类型的服务协议实行分级管理。
(八)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贯彻落实基金监督条例及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要求。在人大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法定程序开展经办工作。依托大集中系统实行信息化、智能化、全过程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局的现有制度建设及运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建设、权力分解制约、信息建设和运用、基金财务管理、外部监督等方面进行初步的评估,全面核查了解,找出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有针对性的修补漏洞,增强风险防范预见性、主动性,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二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明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四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继续完善民主决议、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及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有关制度。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依托粤省事、广东人社APP网络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参保缴费、资格认证、权益查询等便捷的服务,组织优秀年轻骨干参加市社保局举办的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注重以比促练、以练促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社保政策的应知应会能力,全力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业务精通、战斗力强悍的社保干部队伍。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医保监管责任重大、难度高,医疗机构和个别参保对象违规行为防不胜防,基金运行风险防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到位,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病种分值结算办法及医疗救助业务经办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我们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及社会保障托底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人数与计提人数存在巨大差异,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明显高于省政策的规定,且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四是机构改革后,涉及医疗保障局职能的有关业务委托我局代办,存在部门权责与业务经办风险,须尽快将委托业务从我局划出。
四、2020年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推动全民参保。落实扩面征缴责任,继续实行扩面征缴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民参保,做到不留死角,力争按期完成市下达清新区社会保险各险种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2.提高经办能力。通过参加和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政策法规专题学习等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保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经办能力不断提升,以适应业务工作的需要。
3.提升医保的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调节与约束功能。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病种结算办法。配合开展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深入推进高风险行业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继续配合抓好医保监管工作。配合市医监办加强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管,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一些可疑住院的监控和强化对医疗费用票据的核查,把好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关。
4.加快推进社保领域的各项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的统一。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增强缴费激励,加强精算能力,促进可持续。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的瞄准能力、管理能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从而提升民生投入的宏观效率。
5.做好被征地农民资金分配及待遇核发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区人社、区国土、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被征地农民公示工作的推进,对被征地农民参保名单经审核并移交我局的名单,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登记及养老待遇的发放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积极做好已分配资金人员的待遇重核工作,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6.切实做好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医保、城乡养老工作。按照市工作方案,开通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绿色通道,每月为新增的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核查参保情况,及时为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确保困难人员享受政策倾斜,能按较高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区委农办联系,确保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100%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7.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促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化、科学化,落实民主评议、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纪律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继续做好正风行动及公述民评工作,切实纠正四风,转变作风。继续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为社保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